案例一:父亲无证驾驶送子考试被查,交警安排车辆送考 10月25日,丘北交警组织警力在兰马线(衡水实验中学丘北校区岔口)K2676+200M处设置临时执勤点,开展“减量控大”查缉工作。15时46分,云H4xx26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向检查点驶来且形迹可疑,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马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细心的民警发现乘车人情绪焦急,经询问得知乘车人是马某的儿子,急需赶往学校参加考试。情况特殊,民警立即安排车辆将孩子安全送达学校。同时,对马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现场进行严肃处理。 案例二:醉驾司机送孩子看病被查,交警安排人员送医 10月25日,丘北交警组织警力在兰马线(县公安局门口路段)K2668+200M处设置临时执勤点,开展“减量控大”夜间查缉工作。21时4分,一辆牌号牌为云H3XX60号小型普通客车向检查点驶来且形迹可疑,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收检查。经查,驾驶人李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没想到,跟白天类似的剧情再次发生,驾驶人为送孩子看病,着急之余没考虑打车等安全出行的方案。情况紧急,民警立即安排人员驾驶车辆将驾驶人家属及生病的孩子安全送达医院。同时,要求李加某现场接受处理其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 情是情、法是法、罚是罚……没有任何理由是逃避违法后接受处罚的借口。
(来源:丘北交警)
(编辑:唐雪娇 排版:龙俊贤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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