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是惨痛的 然而更为可怕的是 被同一块石头绊倒 将本地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其意义就在于总结经验教训 告别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不再重蹈覆辙 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记住血的教训 安全常记心中 2021年4月1日,丘北县境内G248线(兰州—马关)K2659+750m路段(小空山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2人,未达轻微伤1人,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事故发生时,经检验鉴定,杨某血样未检测出乙醇及毒品成分,排除驾驶人杨某酒驾、毒驾行为;李某能,驾驶小轿车,事故发生时,经检验鉴定,李某能血样未检测出乙醇及毒品成分,排除驾驶人李某能酒驾、毒驾行为。 李某能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认定当事人李某能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道路行驶,行驶速度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行驶速度(限速80公里每小时,实测106公里每小时),是造成此事故的另一原因,认定当事人杨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 在通过交叉路口时,车辆进入路口前一定注意观察,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车辆转弯的,一定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如果不注意避让,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养成自觉遵守交规良好习惯,尤其在过路口时做到不抢行、不快行、要让行,谨慎驾驶,安全通过。 十次事故九次快,开车不是拉力赛。十次事故九次抢,超车不能拿大奖。超速行驶太危险,请勿超速行驶。 在血的教训下 希望大家以案为鉴 多一份小心 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来源:文山交警) (编辑:李云淑 排版:龙俊贤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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