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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者黑自然保护区电鱼?绝不姑息!

发布时间:2022-04-24 16:56:25  

文网讯 一直以来,丘北警方对非法电鱼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于非法捕捞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近日,丘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侦办的四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经丘北县人民法院审理,四名犯罪嫌疑人获刑。

2021年9月26日晚10时许,家住丘北县八道哨乡矣堵村民委白脸山村的李俊某、范毕某、毕春某、范林某4人,分别划着自家的铁皮船,使用电鱼工具在丘北县八道哨乡横山马场路边的河道里电鱼。9月27日凌晨2时许,丘北县景区执法大队在开展巡查时,发现李俊某等人的违法行为,即刻向公安机关报警,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值班民警立刻赶往现场进行处置。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查获,另外三人弃船逃走,之后又返回景区执法大队投案。

丘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四名嫌疑人分别立案侦查。经查,毕春某等四人在普者黑省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片区(禁渔区)内使用蓄电池、变电器组合的高压交流电器进行非法捕鱼,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该设备能产生高压电电击鱼类,属于禁用工具。经丘北县人民法院审理,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对四人作出判决。

毕春某,捕捞鱼类2.7公斤,水葫芦1只,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4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依法对用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铁皮船1只、电瓶2个、转换器1个、电鱼竿1根予以没收;

范林某,捕捞鱼类5.4公斤,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3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依法对用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铁皮船1只、电瓶1个、转换器1个、电鱼竿1根予以没收;

范毕某,捕捞鱼类5.3公斤,水葫芦5只,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3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依法对用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铁皮船1只、电瓶2个、转换器1个、电鱼竿1根予以没收;

李俊某,捕捞鱼类6.4公斤,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4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依法对用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电瓶2个、转换器1个、电鱼竿1根予以没收。

(来源:丘北警方)

(编辑:徐珺 排版:李法楠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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