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北最新防疫通告 事关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 快来看 丘北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 2021 年春运期间群众 返乡出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四号)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3 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 2021 年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等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5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 2021 年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有序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在 2021 年 1 月28 日至 3 月 8 日期间,引导群众有序出行。 (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人员出行条件。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 14 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不流动,已返丘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并开展 2 次核酸检测。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 14 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 72 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不能提供的,开展 1 次核酸检测,阴性后放行。 (二)低风险地区人员出行条件。14 日内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临床症状之一者,尽量避免非必要出行。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 7 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其他人员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如无必要,低风险地区人员应当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 (三)入境人员入丘返丘条件。全部实行“14+7”隔离政策和 4 次核酸检测。如已隔离“14+7”天能提供 4 次核酸检测的,纳入村委(社区)管理;只能提供 3 次核酸检测的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只隔离 14 天的,实行居家隔离 7 天+1 次核酸检测。 (四)入丘返丘人员到丘后相关要求。要第一时间到村委会或社区报到登记,主动接受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和询问防控相关情况。若在出发地未做核酸检测的已入丘返丘人员,要在到达丘北后立即做核酸检测(采样点附后)。省际、市际流动人员,要提前向目的地所在村委(社区)报备。符合规定出行条件并持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不需要隔离,应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遵守本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防疫检查。跨省返乡人员进行 14 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返乡第 7 天和第 14 天分别做 1 次核酸检测。 (五)个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时,要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报告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六)各乡镇、村委(社区)要关注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变化情况,全面入户排查返乡人员,及时掌握拟返乡和已返乡人员情况,严格落实查验询问、追踪管理、健康监测、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等监督责任,以村组、小区为单位,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重点排查境外及“三非”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丘返丘人员,实行重要疫情防控信息“零报告”制度。公职人员要带头向村委(社区)报备家属返乡情况。 (七)各乡镇、村委(社区)要结合当前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用好宣传栏、广播、大喇叭等持续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推进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宣传全覆盖。尤其要加强对返乡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返乡群众自觉到村委(社区)报备,督促当地群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防止上热下冷的情况。县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结合职能职责,在办公区域和管辖行业领域内广泛开展防疫宣传,共同营造浓厚的防疫宣传氛围。 (一)提倡在丘人员“非必要不离丘、在丘过春节”,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和境外。提倡丘北户籍在外经商、务工、从业、就读等人员就地过年不返乡,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均应就地过;中风险地区确需返乡的,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严格落实出行要求。 (二)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一律禁止举办年会、联欢、文体活动、庙会、花山节、太平节、斗牛、聚会、聚餐等可能存在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的聚集性活动。同时,暂停人员聚集性宗教活动。请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组织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实行“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全县暂停操办婚宴、生日宴、乔迁宴等一切形式的喜庆酒席,群众已经预先下发宴请通知的,餐馆、酒店要劝导群众取消或延期操办。丧事办理从快从简,原则上不举办葬礼。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老乡聚会、同学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拜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集控制在 10 人以下,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 (四)操办丧事的家庭要向村委(社区)报备,并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村委(社区)要对本辖区丧事进行登记备案和管控,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和邻桌距离,保持安全距离就餐,配备公筷公勺。参与人员要严格扫“云南健康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方可参加,如发现红黄码人员要及时向村委(社区)报告。严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未满 14 天的人员和正在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参加。参与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扩散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者,由村委(社区)进行制止,不服从制止的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处理。 (一)提倡广大人民群众尽量减少外出,倡导县内中小学师生假期不离丘,确需外出时,在公共场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减少到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外出要按照规定报备请假,一般干部职工外出要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备外出事由和行程,非必要不得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 (二)学校、医院、政务中心、银行、车站(网约车、出租车)、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影院、KTV、酒吧、网吧、景区、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监所等公共场所实行更严格的管控措施,必须规范执行扫“云南健康码”和接受查验“行程卡”、戴口罩、测体温,对拒不配合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业主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个人,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民营医疗机构、药店、诊所要充分发挥“前哨”作用,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和转诊意识,销售“一退两抗”(退烧药、抗病毒药、抗生素)药品时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加强对患者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和追溯,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一旦发现不能排除的病例,要立即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四)提倡广大群众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接触、处理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消毒,储存时要使用独立容器,厨具餐具应生熟分开、及时清洗,冷链肉类和水产品食用前应煮熟煮透。 (五)加强群防群控,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社区工作者、楼栋长、单元长、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力量积极配合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防疫人员与居民群众的协调配合,共同监督违反防疫规定行为,确保管控到位、防控无死角,守护安全健康丘北。 (六)倡导文明健康生活“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六条新风尚。 (七)请广大干部群众继续关注“丘北宣传”“瞭望丘北”微信公众号和“云上普者黑”手机 APP 官方媒体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之前规定凡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要求执行。 丘北县核酸检测采样点: 丘北县人民医院采样点:门诊部一楼 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30。 咨询电话:拨打 4122163,电话接通后拨分机号 8105 丘北县中医医院采样点:门诊综合楼右侧 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30。 咨询电话:0876—4123106 乡镇采样点及咨询电话: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876—4619298 锦屏卫生院:0876—3053137 双龙营中心卫生院:0876—4672494 曰者中心卫生院:15891900724 八道哨卫生院:0876—4681013 腻脚中心卫生院:0876—4891022 新店卫生院:0876—4893119 官寨卫生院:0876—4871063 舍得卫生院:0876—4680035 温浏中心卫生院:0876—4861020 天星卫生院:0876-4651226 树皮卫生院:0876—4681559 平寨卫生院:0876—4640137 清水江卫生院:0876—4866052 乡镇采样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上午 8:30—11:30。 收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用 80 元/次,费用自付。 采样前的准备:采样前两小时不进食,30 分钟内不抽烟、不喝酒,成人带身份证,儿童带户口册,做好个人防护。 丘北县应对疫情指挥部咨询电话:0876—4127278、0876—4128113 特此通告 丘北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2月7日 (来源:丘北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侯佑琴 排版:钟晓明 审核: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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